根据《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<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苏教助〔2021〕1号)《盐城师范学院学工委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2〕18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,学工办初审,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,拟定物19(1)物理S班卢昱彤等58名同学为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推荐人选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6日,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逸夫实验楼231,电话0515-88233530)反映。
附件:2022年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推荐名单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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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12日